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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资助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为切实解决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就业问题,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从2013年起乌兰察布 市政府筹资450万元对乌兰察布市3000名新入学的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截止10月中旬,80%以上贫困大学新生已领取到今年政府发放的入学资助金。

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政府资助项目是指针对具有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户籍,高考成绩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且经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考入全国各类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的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二本C”院校和享受国家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学生除外)。从2013年起对当年新入学的3000名符合资助要求的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校期间实施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

优先资助对象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有下列七项情况之一的,优先享受我市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政府资助项目的资助。

1、孤残学生。(印证材料:残疾证或乡镇一级政府部门证明材料)

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子女。(印证材料:父母残疾证或乡镇一级政府部门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印证材料:烈士证)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户子女。(印证材料:低保证或乡镇一级政府部门证明材料)

5、经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贫困子女。(印证材料: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和乡镇一级政府部门证明材料)

6、经济困难单亲家庭子女。(印证材料:乡镇一级政府部门证明材料)

7、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印证材料:乡镇一级政府部门证明材料)

资助金申请流程

高考成绩公布后,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牧区困难学生均可提交由本人填写的《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政府资助项目申请表》和就读的高中或中专学校出具的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如符合七项优先资助条件之一的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及复印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助学管理中心)提出资助申请。

资助金发放流程

各地助学管理中心于当年8月6日起到10月20日期间组织受助学生领取资助资金。享受政府资助的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助学管理中心填写资助资金领取表领取当年资助金,非首次领取资助金的在校学生,还需持本人所在院校学生证领取。

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说:“今年政府筹资450万元,2014年有可能达到900万元,各筹资部门和市财政在每年的8月底前将当年预算资金拨付到市助学管理中心,由市助学管理中心根据各旗县资助名额将专款拨付到各地助学管理中心,务必确保让每个贫困大学生都能在开学之前领取到资助金,不再为交通费和前期生活费而犯愁,让贫困大学生们切切实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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