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获悉,2013年起福建省属(含中直,下同)事业单位招考不再统一组织笔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日前《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这一信息。但涉及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的要求不变。
可委托考试机构命题
据了解,在组织招考过程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落实招聘信息公开的要求,提出的招聘方案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应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等媒体发布,发布时间距考试时间应在15天以上,信息在上述网站上保持时间不少于10天。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事先将每次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时间在福建人事人才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考试的具体工作时,招聘单位要严格执行《福建省人事考试通用规范》、《关于在人事考试工作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的通知》和《福建省人事考试保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程序,规范运作。招聘考试可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入闱方式命题,也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命题。
资格审查等各环节不变
据了解,此举旨在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提高招聘工作效率,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科学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公务员局作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今后将采取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和通报等方式,查处和纠正违反招聘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对未按规定核准招聘方案、未按核准的招聘方案进行招聘或违规补充人员的,一律不予办理人员聘用核准和工资基金入册手续。
另外,组织招聘过程中,对涉及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原来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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