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意见指出,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分三次集中进行。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
录取工作分三次集中进行。第一次为五年制、“3 2”高职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录取的生源为当年参加中考的考生,省外学校办理提档录取手续,省内学校只提档,不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时间为7月下旬。第二次录取时间为9月中旬,主要为省内学校第一次提档考生办理录取手续。第三次为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录取时间为10月上中旬。面向本市招生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时间由各市确定。教育类专业新生须从当年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中录取,不实行自主招生。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河北省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不再招收省外中等医学类专业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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