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根据教育部的安排,省教育厅8月6日向各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各市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积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市域内按照1∶0.7的普职比例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确定的规模轨制,不得以任何名义突破招生计划乱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普通高中学校严禁违规招收无学籍学生,对此类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学校校长和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直至建议撤免职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办学秩序。中等职业学校严格实行招生准入制度,要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具备招生资质的学校名单批准招生,未取得年度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招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通过的专业不得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非学历教育机构合作办学,严禁未经批准跨省招生,严禁有偿招生和通过中介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主管部门要对违规招生行为及时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对虚报学生人数,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学校和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
此外,鉴于部分中职学校对学生学籍管理不够重视,学生学籍异动情况未在规定时间上报、对学籍异动学生的相关资料保存不完善、不在规定时间办理学生转学手续,个别学校或专业未经审批乱招生、毕业证验讫相关资料不完备等问题,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尽快开展一次全面的学籍核查工作,逐一核实学生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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