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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规范校服管理 学校不得指定生产企业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实施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对消除学生穿着攀比、促进健康成长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今日,福建省教育厅就规范我省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校服招标采购工作。根据通知,各地要以设区市或县(市、区)为单位,由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组织统一招标采购。任何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均不得直接指定统一着装生产经营企业。

福建省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工作仍采取归口管理的办法。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各地着装管理部门要以人为本,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统一着装穿着规范,优选款式,科学合理地确定品种和数量,最大限度地减免贫困学生的费用,切实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明确,实施统一着装的学校为属于城市范围的中小学校。在统一招标采购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标准要求,切实督促中标企业做好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厂、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和服务监控,把好产品的质量关,防止未按标准进行生产的着装产品进入校园。

今后,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职能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地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工作特别是招投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未组织进行统一招标采购以及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据悉,即日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即行废止,原《福建省学生服装制造企业资质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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