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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起河北省公办中职农村学生学费全免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从2012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河北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据了解,2012年秋季学期以前招收的在校生执行原来政策。

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了新的助学金政策范围。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此外,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省教育厅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尽快做好2012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人数统计工作,坚决杜绝 “双重学籍”现象。对不符合办学条件学校注册的在校学生,及不能在规定时限坚持学习并达到规定学时、学习内容达不到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要求的学生,不得享受免学费补助和助学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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