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
19名社会各界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其中有学生和家长8名,高校代表4名,自治区人大、政协和有关方面代表5名,专家2名。会上,听证方案提出人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以及相关的说明和解释。与会代表对于“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学年制学费总额”完全同意,对于学分制改革具有的可以增强学生的自主性、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培养学生成本核算意识、鼓励勤奋的学生早日学成毕业、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等优越性,给与了充分肯定。
最终,19名代表一致赞成通过《办法》,共计提出意见和建议26条。修改后的《办法》将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共同报请自治区政府批准。
据悉,目前内蒙古试行学分制改革的高校有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8所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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