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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重新开考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记者近日从河北省邯郸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已停考两年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从2012年下半年起重新开考。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网报时间为10月8日至15日。10月16日至19日到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地点:邯郸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邯山区学院北路77号)进行现场审核及缴费。考试笔试(含机考)将于11月11日进行,考生在考试前一周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据了解,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河北省试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由省级教育考试升格为国家教育考试。

报考条件为: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在最后一个学期,可以持毕业证明书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上述各类考生还应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机考)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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