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收到教育部关于批准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中新课程高考方案(试行)的批复,同意了内蒙古2012年普通高中新课程高考方案(试行)。
据了解,2012年开始,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实行“3+文(理)综合”新课程招生考试模式。蒙古语授课包括加授蒙古语文,朝鲜语授课包括加授朝鲜语文的考生考试科目,仍按现行高考科目设置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设置,按照招生专业划分为文史类专业、理工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科目组合。
文史类专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理工类专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文史类专业考试科目或理工类专业考试科目,加艺术术科。
体育类专业考试科目:文史类专业考试科目或理工类专业考试科目,加体育术科。
内蒙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试题。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各学科考试试卷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命题。
考试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规定的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
艺术类、体育类术科考试内容和办法,以当年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外语科目考试仍实行现行考试办法。
高考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呈现、考试时间、招生录取等均实行现行办法或当年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2011年普通高中入学的新生按要求参加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计入学生电子信息档案中,作为高校录取考生的参考;同时,也为部分高等院校注册入学提供录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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