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河北省首批7千余名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将满。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的去留及工作岗位安置问题备受关注。记者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河北省日前下发有关通知,对这些问题作出具体安排。
有空缺编制可列专项聘用
河北省规定,对于服务期满、连续三个学年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的特岗教师,在空缺编制内安排专项聘用计划,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可以在原服务学校继续任教,也可根据当地农村教师缺额情况交流到其他农村初中或小学任教。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获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三年服务期内一年以上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特岗教师,也可选聘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招聘特岗教师。
就职机关企事业单位教龄算工龄
河北省规定,对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愿意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各地要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今后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
河北省还规定,对于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的教龄将计入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继续留任的优秀特岗教师攻读在职教育硕士或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还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优惠。
河北省教育厅还将对服务期满且三个学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特岗教师,统一发放教育部制定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凭此证书可享受国家、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现行优惠政策。
另悉,河北省首批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从2012年9月起不再领取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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