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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内组通字[2011]17号

各盟市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盟市人社局、教育局、团委,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抓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建立来自基层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大力加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熟悉基层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一)选调范围

1、“服务基层大学生”。截止2011年8月3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含各盟市、旗县区自主选派服务基层的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和“民生工作”志愿者。须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2011年8月31日前毕业,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区外高校报考者应为内蒙古籍毕业生)。

3、往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2010年8月31日前毕业,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的毕业生。包括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含各盟市、旗县区自主选派服务基层的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和“民生工作”志愿者。

凡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在编人员和各类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在选调范围内。

(二)选调数量

全区计划选调200名。其中:从“服务基层大学生”中选调100名、应届毕业生中选调60名、往届毕业生中选调40名。

二、选调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勇于到基层和艰苦环境中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被评为院(系)级以上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

5、往届本科毕业生须为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或被评为院(系)级以上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

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的相应放宽1岁;满2年的相应放宽2岁。

7、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违纪违法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选调生。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考试、考察进行选拔。经组织、人社、教育、团委等有关部门资格审查通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研究确定选调名单,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 2011年4月15日—4月30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内蒙古人才网(网址:www.nmgrc.com)报名系统,分类别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待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服务基层大学生”,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往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类别,如实、准确地在网上报名系统逐项填写《报名登记表》内容,并缴纳50元报名费。因填写内容不详或填写失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注明,报考人员随时注意查询内蒙古人才网上的相关信息和通知。

(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初审和人工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初审:由工作人员审查考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内容,对于符合要求的考生,在网上发放《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中作为考生身份有效证明,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人工复审: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人工‘复审,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在指定地点,由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对考生学历、学位、身份证(户口)以及学校、单位出具有关学籍、政治面貌、服务基层情况、奖励情况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参加面试人员考务费每人100元。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可凭低保卡(复印件),免缴考务费用。

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察和录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将情况反馈考生所在单位、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于5月8日—12日下载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选调生选拔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定于5月15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公共基础知识占20%、申论占50%的比例加权笔试成绩。“服务基层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结束后,分类别按进入面试人选与考录名额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划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同时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在内蒙古人才网上通知)。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人社厅统一组织命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成绩,分类别按照进入考察人选与考录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公布。

(四)考察

6月10日至30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或委托有关部门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考察组应本着对组织和考生负责的态度,对进入考察人选进行认真考察了解,严格把关。有关主管部门要出具真实、客观的鉴定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经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公布。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六)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上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统一由内蒙古党委组织部青干处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七)培训

7月上旬在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对录用选调生集中进行为期1个月的岗前培训。

(八)分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管理办法》面向基层一线的要求,选调生全部安排到旗县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结合各旗县(市、区)公务员编制空余情况和各盟市的需求计划,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对于没有空余编制的旗县(市、区),一律不予分配选调生。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一年)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在盟市按党政归口分别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和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组织领导

(一)要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盟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和有关单位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积极动员。

(二)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重要环节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要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选调生队伍中来。

(三)要严格要求,严肃纪律。选调生考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要严肃选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讲关系、开后门、打招呼、跑风漏气等不正之风。对违反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地区、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严格落实选调生分配和有关政策待遇,不得扯皮推诿。

内 蒙 古 党 委 组 织 部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 蒙 古 团 委

201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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