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安盟把民族教育摆在优先重点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大投入力度,全力实施民族教育创优工程、民族教育发展工程,使全盟民族教育事业展现出勃勃生机。
兴安盟委、行署相继下发了有关优先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和决定,为民族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保障,民族基础教育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管理水平、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自2008年起,兴安盟每年预算安排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各旗县市财政也相应安排了10—70万元的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同时,各旗县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民族教育助学体系。据统计,近3年来,全盟用于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资金达440万元;用于民族语言授课学生的助学资金达671.2万元;用于进行校舍维修改造、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新建学校(幼儿园)等方面的投入达5亿多元。
目前,全盟基本建立起了满足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民族基础教育的体系,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达到甚至超过当地同级同类学校水平。全盟现有蒙语授课幼儿园111所、中小学82所,有朝鲜语授课完全中学和小学(附设幼儿园)各1所。
2009年起,兴安盟对民族学校的校舍予以重点建设,启动并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盟规划建设项目学校有152所,其中民族学校72所;规划建设单体建筑490栋,其中民族学校单体建筑239栋;规划投资140468万元,其中用于民族学校的投资68279.6万元。校舍安全工程结束后,全盟民族中小学的校舍将全部实现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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