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震局2011年度招考公务员面试通知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机关直属机构2011年度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二、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1年2月25日上午9:00,考生须当天上午8:30前进入候考室,并参加面试顺序抽签。迟到或缺席的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不再安排补考。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遵守保密要求,有作弊行为的,即取消面试资格。
2、地点:山西省地震局办公楼(山西省太原市旧晋祠路二段69号)。乘车路线:太原火车站乘坐618路公交车到山西省警官高等专科学院下车,位于山西省警官高等专科学院西侧。
三、面试电话确认时间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2011年2月21日下午16:00前电话确认本人是否参加面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我局将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进行递补面试考生。
面试确认电话:0351-5610612
四、面试资格确认时间
电话确认的考生于2011年2月24日9:00~16:00在山西省地震局办公楼311房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材料需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面试前提供确有困难的,也可于考察前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复印一份留存。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六、体检(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根据录用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录用职位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在面试后第二天进行。体检安排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省定点医院。体检(考察)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发[2011]3号)要求进行。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七、其他事项
面试、体检期间考生食宿费、路费、体检费自理。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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