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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教育厅:今后中小学须公开十类重点信息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为了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后我省中小学的相关信息要向社会公开。记者1月16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中小学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学校基本情况、收费、教职工招聘等十个方面。

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中小学须公开的十类信息分别为: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以及办事流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学校招生的计划、范围、对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评优奖励办法,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和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学校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课程设置方案与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学校教职工招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教师培训等师资建设情况;学校数量较多的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房产承包与租赁等的招投标结果及实际执行情况;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学校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

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公开信息要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体现及时、准确、规范的要求,将信息公开与日常教育教学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此外,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并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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