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10年河北将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尤其针对工作和生活条件都比较艰苦的农村教师,将在津贴、补贴和职称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
记者1日从河北省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近日正式印发的《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除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之外,还将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单独设立农村教师津贴。县级财政还应设立专项补贴,保证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工资待遇高于当地城镇教师。
此外,农村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结构比例也将有较大提高,2015年前,将在现有基础上分别提高10%。河北还将按照“政府建设,产权公有,教师使用”的模式,由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为特岗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离城镇较远的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等建设周转宿舍,改善生活条件。农村学校紧缺教师,将实行订单式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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