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各级都要制定资金拨付时间表,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学校用款需要。”日前,河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出台意见,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管理。
保障机制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执行实行“下管一级”
为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经费分担及管理责任,河北省对保障机制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执行实行“下管一级”。意见明确,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将下达保障机制资金的预算指标文件逐份抄送上级财政、教育部门,上级财政、教育部门则根据收到的预算指标文件和国库集中支付记录,监控下一级的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
意见强调,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对上级和本级保障机制资金负有主要的管理责任,特别是春、秋季学期开学前,要及时拨付部分资金到学校,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规范收费行为,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为规范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河北省将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根据意见,中小学预算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中小学校长要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定期公示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并对学校财务收支事项及相关票据的真实性和资产完整性负责。
意见要求加强学校货币资金的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不得以“白条”以及其他不规范票据充抵支出。同时,加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管理。严禁自立项目乱收费和向学生收取明令禁止的费用,严禁违规代收费,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