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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11所中学2012年春季起试点校本作业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记者从厦门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学生负担,2012年春季起,厦门六中等21所中小学,将作为厦门市义务教育阶段开展校本作业工作的试点校。

校本作业工作的要求是:努力改变以教辅材料代替学生作业的做法,逐步摆脱教辅资料,建立适合本校学生实际的校本作业体系,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师要精心备课,纠正“满堂灌”的错误做法,做到精讲、精炼,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保证每节课学生有10到15分钟的做作业时间。

有11所中学列入试点,分别为:厦门六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同安一中、厦门十一中、莲花中学、杏南中学、北师大海沧附校、梧侣学校、翔安一中。进行试点的10所小学则为:实验小学、五缘实验学校、松柏小学、梧村小学、天安小学、实验小学集美分校、曾营小学、东孚中心小学、西柯中心小学、外国语学校翔安附校。

教育局要求,各试点校至少要选定两个学科开展试点工作。小学的试点工作起点年级应为一年级或四年级,初中统一从学科教学的起始年级开始试点。各试点校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增加试点的年级和学科,扩大试点工作参与面,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根据要求,学校要按规定控制学生课业总量,不得布置书面的前置作业,不得变相使用教辅资料,做好自主作业设计和作业规范检查。

针对教师也有详细规定:老师在平时备课活动中,要把作业选择与设计作为集体备课的重要内容;分阶段开展“有效作业”案例研讨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精选精编作业的专项评比。同时,要注意搜集试点资料,积累试点题目,探索适合各个学校实际的校本作业题库系统,初步形成本校较为完整的校本作业资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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