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以来,随着内蒙古自治区财力的不断增长,公共财政日益注重将经济增长的成果更加平等地分配给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教育事业作为其中的重要部分,努力实现让更多人“学有所教”。
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让贫困生安心进课堂
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中学初中二年级的李敏家境困难,父亲久病在床,一家人的生活靠母亲种地支撑,她和弟弟的学费成了家里沉重的负担,母亲原本想让她上完小学就辍学。“两免”政策的实施使她得以继续完成学业。
“两免”政策源于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推行。内蒙古自2006年春季开学起,实行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此建立起财政资金长期支持农村牧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对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行“两免”,即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同时还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
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内蒙古对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的学生实行“提标扩面”补助政策。提高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对全部蒙语授课寄宿生实行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全区义务教育阶段260万名中小学生全部纳入“两免”范围,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
内蒙古还逐年提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至2009年春季达到国家规定的经费定额,即小学生人均每年300元、初中生人均每年500元。
自2009年春季学期开学起,内蒙古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住宿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0元,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
从2006年至2009年春季学期,自治区财政共安排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约46.59亿元。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如春风化雨,让全区家庭贫困的中小学生安心地走进课堂。
职业教育:财政支持大幅提高入学率
公共财政在关注义务教育的同时,没有忽略职业教育。2007―2008年,自治区共安排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8亿元,有力推动了职业教育入学率的提高。
内蒙古认真落实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职业教育。仅200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就安排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奖助学金3亿元,资助学生36.6万人。
为了支持牧区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减轻牧民负担,促进牧区学生掌握一技之长,自治区财政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安排专项资金,帮助33个牧业旗的3.6万牧区学生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仅此一项,自治区财政支出6534万元。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发展职业教育的基础,也是制约当前内蒙古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瓶颈。为此,近年来内蒙古每年都安排中等职业教育建设专项经费,用以改善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自治区财政下达专项资金6720万元,用于82个实训基地的建设。
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促进教育公平2006年,赤峰市敖汉旗贝子府镇驿马吐村的王秀艳考取了内蒙古财经学院。然而,由于家境贫寒无力支付学费,王秀艳能否走进大学校门并完成学业成了一家人最大的心病。幸运的是,赤峰市启动了生源地助学贷款,这项好政策让王秀艳喜圆大学梦。
王秀艳的经历并不是个案。近年来,自治区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高等院校的经费投入,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大力推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保证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
自治区财政厅信息显示,2006年到200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下达高校奖助学金由1965万元增加到4.9亿元,受益学生数量由1.2万名猛增到27.7万人。
内蒙古从2006年开始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和财政贴息政策,仅2009年春季学期自治区财政就下达高校特困生贷款贴息及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1500万元、下达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2200万元,帮助数万名贫困学子走进了大学校门。
从2006年到2008年,全区预算内教育支出翻了一番,有力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200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教育经费又比上年增加7.4亿元,增长了32.6%。通过“二次分配”,内蒙古将“知识分配”置于视线之内,让广大弱势群体获得了同等的受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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