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冀财会〔2010〕50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节约型政府,进一步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提高全省会计队伍整体素质和会计管理工作水平,不断完善会计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2012年开始全省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
一、目标原则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节约社会资源,促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手段的信息化、现代化,促进会计管理工作提质提效,增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选拔优秀的人才进入会计人员队伍。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开展。各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无纸化考试,做到方式合法、程序合法、结果合法。二是以人为本。各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全面树立服务考生、方便考生的理念,以考生为中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无纸化考试管理办法,简化报名考试程序,合理规划考试时间,进一步方便考生。三是强化监管。各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考试监管,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无纸化考试平稳安全。四是安全可靠。各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无纸化考试的特点,统筹安排考试考务工作,按要求配备软、硬件环境,确保无纸化考试安全可靠。
二、组织分工
无纸化考试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模式。
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全省无纸化考试的组织管理,指导各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包括:无纸化考试规划;考试系统开发测试;考场建设标准、硬件设备型号、网络环境和应用软件要求;制定考试考务规定、监考规则、违规违纪处理规定;按规定统一设置收费标准;试题数据库建设、试题模型设置、考试试题配置;制定考试合格标准、发布考试结果、组织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设区市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本市无纸化考试具体组织和实施,指导各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包括:按要求建设或选择考场、配备相关设备、接入网络、安装应用软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县(市)区网上报名工作,按规定确认考生报考信息、汇总收取和上划各项费用;安排考场、设置考试轮次、网上核发准考证;安排监考人员、按规定时间组织辖区考生参加考试;根据考试结果制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或报名确认点):负责本地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包括:根据考生身份证、学历证明、考生报名信息表等,认真审核并确认考生信息;现场采集二代身份证照片和考生指纹;收取考生应缴费用;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签字确认留存备查。
三、考试考务
(一)考生报名
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考生可随时通过河北省会计信息网和河北财政信息网报名。
(二)考试周期设置与安排
无纸化考试以季度为周期,每年组织四次。每季度第一个月报名:选择10天时间,各报名确认点通过网络现场审核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第二个月考试:编排考场,选择10天时间在网上核发准考证,选择15天时间由各市实施考试。第三个月发证:省财政厅根据考试结果,发布成绩公告,各市根据合格名单制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选择10天时间发放证书。
(三)信息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后,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报名信息表等到所选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确认后,进行照片、指纹信息采集,缴齐相关费用。各报名确认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1、持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考生,须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
2、持二代身份证报名的考生,须现场采集指纹信息,照片信息由二代身份证识别仪自动采集。
(四)监考与巡视
各市要加强对无纸化考试的管理,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规范操作,考试期间必须设置监考和巡视,监考和巡视人员由各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选定,对无纸化考试考场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规定的必须严肃处理。各考点配备主考1名,配备监考若干名,监考按30名考生配备监考1名安排。无纸化考试期间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根据各市情况也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巡视人员,监督巡视考试的组织安排、考风考纪和考试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考场编排与考试方式
1、考场编排:各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根据确认的考生报名情况,结合本市考场的设置和统一的时间要求,以市为单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考场编排。
2、核发准考证:考场编排后,由考生通过网络自行打印准考证。
3、考生入场:为保证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从根本上杜绝替考现象,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并经指纹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
4、考试形式:无纸化考试依托河北省财政专网,由各设区市组织,考试时中心服务器通过网络随机下发试卷、自动阅卷、现场出分。
5、指纹验证:考试期间无纸化考试系统随机弹出指纹验证,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指纹验证的考生将自动终止考试。
6、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生一次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视为考试合格。
7、题库类型:题库由省级统一管理,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题、实务题、案例题等。
(六)公布成绩与核发证书
每次考试完成后,按行政许可法要求,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河北省会计信息网和河北财政信息网统一发布成绩公告,各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合格人员证书,并按规定发放证书。
四、考场设置
无纸化考试的考场建设由各市财政局负责,在设区市市政府所在地,建立自有无纸化考试考场。为方便考生考试,考场地理位置应选择在交通便利,遇有紧急情况便于疏散的地方。考场必须建有通风和防火设施,以确保机房、考试和考生的安全。要配备不间断电源,确保考试不间断进行。
考场建设应根据本市考生人数配置相应计算机,其数量以每次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5天(以每天两场或三场)计算安排,并适当考虑一定的富余量(原则上按考生数量的5%-10%安排),还要考虑考试人员增长的需要。考场建设以60、90、120台计算机为宜。考场需接入财政专网,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设备应满足对所有考生的监控,由管理微机控制,可实现本地及远程监控功能。
五、几项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考试题库:由省财政厅组织开发,根据考试的需要设置相关题型和制定试题配置规则,并根据管理的需要和考试大纲的变化进行修改完善。
(二)强化保密管理:加强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防止计算机及其网络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试管理信息安全,所有上岗人员要强化保密安全意识,及时发现保密工作中存在的涉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考试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三)加强培训工作:各设区市财政局要加强对考务和后期维护人员培训工作,各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熟悉软件功能,熟练掌握操作规范,了解考试流程,按规定完成各环节、各步骤的工作。
(四)严肃考风考纪: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考试制度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考务工作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严肃认真,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各种舞弊行为的发生。
(五)考生考试次数:考生每年可参加两次考试,不能参加相邻两个考试周期的考试。
(六)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为确保无纸化考试的顺利进行,2011年在具备条件的市先进行试点工作,请有关市着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六、制定制度,落实责任。
为规范组织无纸化考试,加强无纸化考试管理,省财政厅将结合无纸化考试特点制定相应《考务管理规定》、《监考规则》、《巡视规则》、《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等制度办法。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加强领导,提高对无纸化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对考生服务意识,积极开展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制定相应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无纸化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无纸化考试结束后,要以市为单位及时对无纸化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上报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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