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临近,河北省教育厅12日针对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对所属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检查活动,全面掌握所属中小学校冬季取暖设施运转和更新维护、锅炉工持证上岗、取暖用煤储备等情况,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迟供暖、缩短取暖时间和降低取暖标准。
2008年,河北省通过实施农村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工程,使全省1.4万多所学校告别了传统的煤炉取暖方式,实现了电暖气或锅炉等安全取暖,消除了严寒给教育教学带来的不便。针对取暖安全问题,河北省教育厅要求,各中小学校聘用临时锅炉工须经岗前培训,凡采用有压锅炉取暖的学校聘用的锅炉工,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季节司炉操作证等有效证件,严禁无证上岗。农村中小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取暖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取暖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取暖安全责任事故。
为了杜绝为节省取暖费用而故意降低取暖用煤质量以及随意停止供暖或降低取暖标准等现象,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取暖用煤应积极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并完善学校供暖责任追究制度。设区市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对所属县(市、区)中小学取暖情况进行督查,凡发现没有正常供暖、随意缩短供暖时间、降低供暖标准或存在取暖安全隐患的学校,要立即彻底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