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晚,省招考中心发布了山西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具体办法,考生可以登录省招考中心网站查询。
2010年山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仍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简称省统考)。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专业考试(简称省联考),其他未涉及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简称校考)。所有报考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各专业的考生(部分专业除外),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另外,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 (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山西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联考的主持与播音、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成绩省内通用,省外院校也可以使用。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省属高校的校考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并在2010年3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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