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山西省于近日下达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2亿元,用于补助山西省2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其中,中央资金8061万元,省级资金4032万元。
对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09年,山西省的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2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寄宿生贫困学生占在校生的23%。省财政要求,各市县要及时将贫困家庭寄宿生数分解到具体学校,全力以赴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滞留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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