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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07年高考《考生考试须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生考试守则》,履行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承诺。

二、考生凭《准考证》于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第一科和外语科,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

三、每科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6月8日外语科考试时14∶45之后禁止考生进入考点),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退出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四、一律闭卷考试。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削笔刀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一般试卷包括《卷Ⅰ》、《卷Ⅱ》和《答题卡》。考生拿到试卷后,应首先查看试卷科目是否与本场、本人应考科目相符,清点试卷页数,检查是否缺页、破损,《答题卡》有无折叠,试题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等;然后在《卷Ⅱ》、《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自己的姓名、考生号、座位号、考试科目、卷型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不得在《卷Ⅱ》、《答题卡》做任何标记。

七、《卷Ⅰ》要在《答题卡》上作答。填涂《答题卡》的具体要求:①必须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在对应处写上自己的姓名、考生号,在座位号空格内从左第一格开始用阿拉伯数字写上自己的座位号,然后用2B铅笔把座位号下面相对应的数字涂黑涂满;②《卷Ⅰ》分A、B两种试卷,答A卷的考生必须把《答题卡》的试卷类型〔A〕用2B铅笔涂黑涂满,答B卷的考生必须把试卷类型〔B〕用2B铅笔涂黑涂满;③作答时,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涂满。涂时不得划(/)、打(×)、打(√)。

八、《卷Ⅱ》一律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同一种书写工具作答,不得交叉使用两种书写工具作答,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同一种颜色作答,不得交叉使用两种颜色作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作答。答题内容要写在密封线外题目下面空白处,若空白处不够用,可移至密封线外其他空白处,但要注明移至何处,写清题号。答题内容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修改答题内容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九、日语、俄语科目分试题和答题纸两部分,姓名、考生号、座位号、答题内容必须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写在答题纸相应部位(要求同八),写在试题上无效。

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各科目试卷不分《卷I》、《卷Ⅱ》,无答题纸和《答题卡》。姓名、考生号、座位号、答题内容必须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写在试卷相应部位(要求同八)。

十一、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答题卡》,不准让他人替考,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二、考生提问,先举手,得到监考员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印刷不清、试卷缺损以及污染等问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三、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卷和《答题卡》整理好,放在桌上,两臂下垂,双手放在桌下,待监考员将答卷、《答题卡》等收齐后,根据监考员指令起立、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逗留。

十四、《准考证》应妥善保存。被录取后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办理提取纸介质档案和到高校报到等相关事宜。

十五、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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