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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出方案整治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环境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决策部署,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2011年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环境整治建设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教授毕贤顺《关于福州大学城高校周边环境亟待治理的建议》,反映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经过几年的建设已近尾声,建设对福建地方和海西发展的作用正在凸显,但与新校区发展不协调的周边环境、安稳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希望政府协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尽早解决新校区高校周边环境的遗留问题。该建议得到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省、福州市有关部门提出新校区片区建设方案。

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副省长、福州市市长苏增添率领省和福州市有关部门、闽侯县等有关负责人,察看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周边环境整治及项目建设情况,并主持召开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环境整治工作会议。根据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项目建设实际,福建省制定该《方案》。

全面实施新校区环境整治建设战役

根据方案,福建省按区域、分阶段、明确责任单位,实施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的项目建设、征迁交地、环境整治三大方面攻坚战。

根据方案,2011年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重点建设项目方面,要求完成投资不少于9亿元,新开工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竣工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如,高校续建及公共项目方面,要求省大学生体育场馆12月单体竣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一期力争6月份完成基础工程、12月结构封顶并进入装修;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阳光科技大厦5万平方米10月开工,12月完成地下室工程;福建电大现代远程教育中心12月部分项目结构封顶等。

征迁交地方面,要求各高校征迁交地遗留问题除庙宇和祠堂年底完成外,其他工作8月前全部完成;项目征迁交地工作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年底大部分完成。

环境整治方面,要求南、北片整治工作基本完成,中心共享区规划商住用地调整、招商和前期工作要取得实质性进展。

方案要求,通过一到二年的努力,把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建成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环境优美、平安和谐的新城区。

三项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为切实加快推进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征迁交地、环境整治和工程建设进度,方案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蹲点挂帅。

细化方案,责任到人。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建设和环境整治总体目标和责任分工,科学安排各自项目和环境整治工期。对迟迟不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或者有标准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未开工项目,建设单位要把标准化管理作为选择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必备条件,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重视和抓好建设工地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对恶意阻工、破坏设施、偷盗材料等现象和黑恶势力坚决予以依法处理。各高校要衔接好教学和在建项目关系,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区。

完善信息报送和检查考核制度。在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实施情况,由各项目建设单位明确专人报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汇总后报省重点办。征迁交地情况,由闽侯县政府或授权部门汇总后报送福州市政府、省重点办。全面落实分级管理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和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半年和年终对战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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