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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高考招生计划安排三大原则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2011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暨招生监察工作会议15日在福州召开,明确了今年福建省招生计划安排的三大原则。

加强专业调整导向。新增招生计划将主要投向工学类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确保工学类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计划不低于计划总数的40%,不增加财经类、管理类、政法类招生计划。对设置工学类专业、紧缺型人才专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的院校,在办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招生计划安排上给予倾斜。继续加大对农、林、水、电等院校的倾斜力度。

加强对院校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提升的导向。对近年来办学条件改善明显、办学质量提升较快的高校给予倾斜支持;对办学条件较优、办学行为规范、毕业生就业情况较好的高质量、有特色的民办高校加大扶持力度;对多年来应参加高校办学水平评估而不参加评估的院校、现有办学条件不适应办学规模要求的院校,以及办学情况检查不合格的高校限制或减少其招生计划。

加强分类指导。坚决调减本科院校举办高职专业的招生规模;适当控制重点建设省属本科高校、办学规模已达5000人以上的高职院校和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较差的高校的招生规模;加大对目前规模偏小、办学条件较好的高职院校及山区学校的倾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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