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建省高招办获悉,原有的平潭县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暂不调整,从2014年(即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的正常毕业年份)开始,再按统一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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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1年高招细则中规定,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加10分照顾并由学校择优录取。平潭海峡大桥去年通车后,平潭岛主岛与大陆已有桥梁连接,从政策上不符合此项条款。不过福建省高招办表示,为了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原有的平潭县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暂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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