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等部门近日发出通知,由各区县负责做好本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制定发布、考试、聘用等工作,全省统一笔试报名及组织实施由省自考办完成。
福建强调,各地实施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因需设岗”,根据本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及时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专业心理辅导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及本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具体条件应准确规范,符合岗位实际需要,坚决杜绝“因人设岗”现象,消除任何歧视性条件。
福建要求,全省公办中小学(含普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补充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其中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是否纳入全省统一笔试,由各地自行决定。通过自主双向选择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无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此外,各区县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参加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应优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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