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省教育厅就编制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方案下发通知,共有14所学校列入试点。
据了解,我省“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被列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其中“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是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方案,试点学校划分为区域性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行业性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高、中职业院校联合培养药学技能人才改革试点和民办信息类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
省教育厅还对试点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要推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产教结合、校企一体化办学,实现资源共享,联合集团内职业院校,通过联办五年制高职教育,形成集团化办学优势,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附:试点学校
(一)区域性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
1、厦门地区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
(1)牵头学校: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参加学校:集美轻工业学校
2、平潭综合实验区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
(1)牵头学校: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2)参加学校: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福建工贸学校、平潭职业中专学校
(二)行业性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
1、船舶工业类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
(1)牵头学校: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参加学校:福建省船舶工程技术学校
2、林业类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
(1)牵头学校: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参加学校:福建三明林业学校
(三)高、中职业院校联合培养药学技能人才改革试点
(1)牵头学校: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参加学校:柘荣职业技术学校
(四)民办信息类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
(1)牵头学校: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参加学校:泉州电子科技学校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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