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德才佳、数量足、结构好、素质高师资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始终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福建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重点,予以大力推进。
2008年,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在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改善教师待遇等方面提出一系列突破性的政策措施。
2008年,我省率先在全国提高了中小学教师津补贴水平,省委、省政府拿出12.55亿,支持地方财政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
2009年,省政府召开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全省中小学教师工作会议,全面规划新时期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蓝图。
如今,我省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正逐渐形成。
加强建设 规范行为
2010年,我省出台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办法》,在全国率先规定了中小学师德“一票否决”的20种情形,进一步规范了教师从教行为。
在全省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广大教师敬业爱生、教书育人蔚然成风,涌现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黄金莲、“全国道德模范”阮文发等一大批模范人物。
创新机制 改善结构
2008年,我省将农村、县镇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标准与城市统一,2009-2011年,省里还预增6500个农村教师编制用于补充紧缺师资。
近年来,我省不断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努力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一是实施了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近5年,仅省财政每年就投入1500万元为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二是实施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省财政对20个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教师进行财力补助,全省每年资助600名教师,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5万的标准、连续三年资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三是在全国率先实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全省统一笔试工作,全省近两年通过公开招考新补充教师1.1万名,其中农村紧缺学科教师6000多名。
推进交流 促进均衡
近年来,我省积极引导优质师资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
全面实施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规定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及参加特级教师评审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支)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2006年以来,全省已有1万多名城镇教师先后到农村学校任(支)教。
2008年起,我省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并建立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校际交流制度。2009年,在11个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校际交流试点工作。
加强培训 提升能力
我省多形式、多渠道、高质量开展教师培训工作,近3年全省累计培训教师达80万人次。
2009年起,组织实施“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5年内全省计划投入3亿元,对全省15万农村教师(校长)免费轮训一遍。同时还组织实施了“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促进了骨干教师队伍建设。2010年,在全省开展了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
深化改革 激发活力
我省不断加大对优秀教师的表彰和奖励力度,省委、省政府建立了“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三年一周期表彰机制,先后两次表彰了66名“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并给予重奖。我省还设立了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农村教师奖励基金,用于表彰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以及长期在农村任教的优秀教师,激发了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2008年,我省率先在全国提高了中小学教师津补贴水平,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确保县域内农村教师待遇不低于城镇教师待遇,并建立了中小学教师与公务员工资联动机制。2009年,全面实施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建立农村教师补贴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教师分配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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