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福建省将委托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举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班。这是从省教育厅昨日下发的有关通知中获悉。
根据规定,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各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并至少具备下列五个条件中的两个条件:已取得心理健康教育A、B级证书的教师;心理学、教育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心理学、教育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具有3年以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获得县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奖励或称号;在CN刊物上发表过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论文。
据介绍,本次培训100人,其中高中20人、初中51人、小学29人。第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为12月13日至19日,第二次培训时间为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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