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了解到,长春市中小学2014-2015学年度寒假时间已经确定,同时,长春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学校在寒假期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小学、初中2015年1月7日放假
2014-2015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为: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2015年1月14日-2月28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年1月7日-2月28日。中小学教师2月26日上班备课。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合理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确保师生充分休息。各县(市)区、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2次登校活动,具体时间自行确定。
严禁任何形式的补课
长春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学校在寒假期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各学校要对在职教师进行再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坚决禁止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各地要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园长)、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让孩子们挖掘节日内涵
对于孩子们的寒假生活,长春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等校外文化场所的作用,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内容,举办各类校外教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记者 陈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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