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林省人社厅了解到,吉林省决定提高全省所有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1500元/月提高到2200元/月。
每人每月补贴提高700元
据吉林省人社厅的工作人员介绍,提高标准后的工作生活补贴,从各届“三支一扶”大学生当前服务年度整年开始计发,并予以补发。
2011届“三支一扶”大学生补贴资金发放时段为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第二个服务年度),提高标准部分(700元/月)从2012年9月份开始补发。
2012届“三支一扶”大学生补贴资金发放时段为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第一个服务年度),按2200元/月标准发放。已按1500元/月标准先行垫支的地方,要从2012年8月份开始补发提高标准部分(700元/月)。
2010届期满续聘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补贴资金发放时段为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提高标准部分(700元/月)从2012年8月份开始补发。2010届期满续聘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与2012届“三支一扶”大学生一并到2014年7月份服务到期,领取服务证。
补贴1月中旬前发放到位
吉林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从2013年1月起,统一为所有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其中,各届“三支一扶”大学生养老、失业保险的缴费起始时间均为2012年8月。
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所需资金从省下拨的“三支一扶”专项补助资金中支出。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持“三支一扶”协议书及相关手续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吉林省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确保2013年1月中旬前完成“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发放及补发工作,并尽快完成“三支一扶”大学生参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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