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学生健康营养水平,延边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决定从2012年春季开始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延边州教育局会同财政、食品安全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制订了《延边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本着“安全、卫生、营养”和“部门合作,教育牵头,学校执行”的原则,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目前,全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15所,在校生41230人。已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以食堂供餐方式,在原有供餐水准的基础上为每生增加3元的营养补充(全年按200天计算,每天每生3元);没有食堂的学校主要以供给课间食为主,各县市因地制宜稍作调整,选择企业供餐方式,采用的方法是招投标,选择具有资质能力的企业,为学生提供蛋、奶、面点和水果等。按照质优价廉提供合格的产品,由学校定时、定量发给学生,保证“计划”资金用于改善学生的营养。
据介绍,全州同时全面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等监督机制,加强对间食质量及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发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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