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部门获悉,该省始终把教师专业发展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主体工程”,科学规划和确定各级各类教师的专业发展目标,全面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程”和“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
黑龙江省积极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机制。推进并逐步形成了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脱产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专家指导与自我提高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基本形成了“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上下互动、区域联动,多方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构建“特色突出、优势互补、功能多样、开放灵活”的教师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形成了以教师进修院校和高师院校为主要阵地,综合性大学、教育科研院所、中小学校、远程培训机构等各方共同参与、有机结合的培训体系,增强了培训的整体效能。
独具特色的实施“省培计划”。通过实施“教师全员培训计划”、“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送培训下乡计划”、“教师进名校研修计划”、“教师远程培训计划”和“种子教师培训计划”等,针对不同的教师群体和不同的教师需求,开展了几个周期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教师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卓有成效的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以来,按国家要求和部署,黑龙江省以短期集中、置换脱产和远程培训三种形式开始实施“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2012年开始包含学前教育教师)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5年共争取“国培”资金1.45亿,培训人数达173000人。在教育部对参训人员满意度网上匿名评价中,黑龙江省2011、2012、2013连续三年全国综合排名第一。
以深化校企合作、培养培训教师的实践技能为着力点,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完善职教师资培训制度,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突出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特色。黑龙江省建立了职教师资到企业顶岗实践制度,实行了专业实习指导教师评聘制度、培训考核、评估制度,确保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的落实。
整体优化培训资源,加大实践环节培训力度。突出学习本专业的“四新”即“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新工艺”,掌握“四新”知识在生产实践中的应用。加大培训方案和课程中企业实践环节设计。
加强培训模式、培训途径和培训方法手段的研究与创新。开展校企合作培训教师的试点,提高了培训工作的质量。积极发掘省内企业资源,加大校企合作培训师资的推进力度,有计划组织文化基础课教师教师深入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观摩、考察和学习。
强化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初步形成有本科高等院校、成人高校、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校和重点学校等不同层次类别,梯形结构,立体交叉的培训格局。依托相关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不断优化培训资源配置。
以提高高校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和高层次战略后备人才为重点,实施“高等学校教师专业素质提升工程”
制定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大力开展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出台了《关于大力加强全省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通过实施新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短期集中培训和社会实践、中青年骨干教师和高层次战略后备人才国内外访问研修、骨干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等培训项目,共培训教师18000多人。
完善培训制度,积极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按照“分类指导、改革创新、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省校并举,以校为主,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脱产进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境内培训和境外研修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促进高校教师培训制度化、多样化、特色化。
搭建教师专业发展支持平台,完善培训服务体系。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建立了高层次学术交流计划;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985”院校建立了国内访问学者接收基地;建立高校教师发展示范中心、高校教师培训基地,为中青年骨干教师提供学历提升、专业进修、访学、课程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建立了访问学者、短期培训、高层次学术会议、专项考察培训等项目服务体系。
构建教师专业发展激励机制。推进实施教学名师奖计划项目,建立国家、省、校三级教学名师奖励体系,鼓励和引导青年骨干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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