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启动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先发展为保障,以教育重大发展项目和改革试点为抓手,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和为“八大经济区”建设服务能力,为全面实现《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一、加强和改善对教育的宏观指导,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1.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扎实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作为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出台我省高校《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扩大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加大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实施教育部“健全高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项目试点,落实省纪委“制度执行年”多项要求,推进制度落实,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统筹规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实施“十二五”规划。牢牢抓住纲要和规划确立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谋划实施发展项目和改革试点,落实好教育部7个分领域规划,做好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和报告工作,强化督导评估和跟踪问效机制。鼓励各地和学校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加快推进《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和《黑龙江省义务教育投入条例》立法修订进程。完善教育法制建设协调机制,规范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完善教育行政处罚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教育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以高等学校为重点,启动开展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普法教育活动。做好《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4.坚持德育为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探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全面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进一步强化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实施课程督导制度,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把素质教育理念要求和具体措施贯穿各级各类教育全过程,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大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广泛开展阳光体育体育运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推动“体育、艺术2+1项目”,保证每天1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加强艺术教育。推进学生军训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推进普通话教学,提高师生使用和书写规范汉字能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保护。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 下一篇: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