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对哈市69中学副校长马贵军、哈师大附中化学教师黄学亮违规有偿补课进行了通报,给予马贵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撤销其副校长职务,年度考核不合格;给予黄学亮警告处分,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其2013及2014年度晋职晋级资格。
7月31日,省教育厅检查组集中对3个违规有偿补课点进行检查,发现有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通报称,马贵军,男,中共党员,哈尔滨市第69中学副校长、数学高级教师。经查,马贵军于2011年起在佳文文化学校以每堂课200多元的价格有偿补课2个月左右,在2012年以每堂课500至600元的价格有偿补课1个月左右,在2013年7月22日至7月31日以每堂课600元的价格有偿补课7次。检查时,马贵军正在为佳文文化学校新初二·二班授课,看到检查组后,立即将所穿上衣蒙在头上,检查组成员表明身份后,仍拒不配合,跳窗而逃。马贵军作为学校领导干部带头违反相关规定,经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撤销其副校长职务,年度考核不合格。
黄学亮,男,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化学教师,中教一级。经查,黄学亮从2013年5月19日开始在雪龙文化学校授课,获取报酬。鉴于黄学亮在接受检查时,积极配合,事后主动说明情况,认错态度较好。经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决定从轻给予其警告处分,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其2013及2014年度晋职晋级资格。
同时,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刘大伟党内警告处分;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哈尔滨市第69中学校长李惠谊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还指出,检查中还发现有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哈尔滨市第69中学、虹桥中学、松雷中学教师涉嫌违规有偿补课,检查组已根据管辖权限分别交其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对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坚决制止。对顶风违纪的学校、教师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到位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校长责任,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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