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春季学期开始,绥化市兰西县中学高三学生夏晓彬不用交纳学费了,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学费资助政策彻底减轻了她的生活压力,让她能够安心地投入到迎接高考的紧张学习中。2012年,黑龙江省加大对困难学生的助学帮助,全年共发放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匹配的各类助学资金9.18亿元,合计资助大中小学生50.16万人。
黑龙江省还通过政府采购,免费为全省(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价值3.12亿元教科书;为2.7万名在校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3亿元,下达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就读子女义务教育补助金1.42亿元;为850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教师发放资助金850万元;发放高校国家奖学金800.8万元、研究生奖学金1695万元。
近年来,黑龙江省十分注重通过机制创新,使国家助学贷款参与主体增多,风险管控能力增强,形成政府、教育部门、学生、银行、保险多方共赢的局面。生源地和校园地模式的并行,杜绝了考进黑龙江省的部分外省学生无法在生源地贷款和考出黑龙江省的本省学生不能在外省办理校园地贷款的问题,实现了对贫困学生资助的“双重保险”。同时,各地把资助和育人结合起来,鼓励学校开展灵活多样的校内宣传活动。
目前,黑龙江省助学贷款模式已被列入“联合国千年扶贫计划”项目,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实现了归口管理,各市县资助机构与省级机构承担职责相同,基本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省市县三级助学管理体系。
据了解,今年黑龙江省将重点抓好高校资助机构建设,尽快完善学生资助措施,调剂落实相应的人员编制,建立长期的工作机制并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资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与建设,全面实现资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同时,整合各类资助软件系统,努力实现各类奖助学金及其他资助工作的网上评审、报送和统计分析功能,充分利用“黑龙江助学网”平台,实现办公信息发布、资助工作公示和社会监督职能,并完善制度建设,建立资助工作网外核查制度和高校助学工作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助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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