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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落榜不可怕,群众怕的是不公平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长得丑”“乙肝病毒携带”、“有贫血基因”、“性格内向”……近年来,全国各地不少公考考生,因为前述等原因,梦断地方公考之路,其中不乏笔试面试成绩头名者。上月底,一网友发帖称因为“有痘痘长得丑”,自己与网络警察失之交臂。

一次“公考”,就能一劳永逸的解决就业难,且拥有体面的身份,无外乎会有那么多人竞争,会出现那么多的“萝卜招聘”。“公考”落榜,有些考生确实客观因素不符,但肯定有部分,确系“岗位已定”,挡了别人的前程,种种理由让道也就成了必然。

随着“公考”的公开和透明化,“公考”的流程也为公众熟知。无论何种创新型的“公考”,都离不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当笔试已经成为硬杠子,面试也在公众的呼吁下日趋透明后,怎样在体检和考察中掺杂水分,让原本排位靠后的考生上榜成了少数“有心人”的操作途径。

以体检为例,体检的目的是为了考生以后适应岗位的需要,以此排除少数因身体问题不符合该岗位的考生。如肝功指标不合格、患梅毒等易传染性病等。但是,如湖南省湘西州公安局网络民警考试中,网友“湘西大山人”因脸上有痘痘、“长得丑”给予体检不合格结论而拒录,实不应该。

无论是湖南公务员考生“湘西大山人”的“长得丑”,还是报福建省委办公厅职位的考生刘金星的“性格原因”被拒录,为何会引起网络的轩然大波,归根结底还在于前期选人标准的不明确,造成公众对是否为“萝卜招聘”的误解。哪怕是招人单位并不存在“暗箱操作”,但在这种人人声讨的情况下,再怎么回应也成无奈的应对之举。

其实,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并不复杂。只要在整个录用环节都公开透明,都以事实说话,以证据说话,接受公众的审视,特别是拟定好招录的条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如网络民警报考,对哪些情况不予录取作出规定;如福建省委办公厅职位,明确提出性格、协调能力等参照要求,并就为何拒录公开。自己站得正,又何惧影子歪?

“公考”落榜不可怕,群众怕的是不公平。只要招录部门牢记“公平正义”的底线,全程公开敢于斗硬,笔者相信,再多的质疑都能化解,再多的困难也能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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