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人事厅获悉,全省公务员招考资格确认工作已正式展开,报考检、法、农垦系统的考生从即日起到7日,将陆续开始资格确认,其中检、法系统的考生还将进行二次报名选报职位。
据悉,报考农垦总局、分局机关的考生将在5日前,持报考者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章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现场核对。通过资格确认后方可进入面试。
报考省检察系统和省法院系统职位的考生,将实行先报职类,后报职位的方式,须在资格确认后进行二次报名。其中,报考省人民检察院系统的考生,通过笔试已进入面试范围的,须在4日至5日统一集中到省检察院进行资格确认;在6到7日进行职位申报(二次报名)。报考法院系统职位的考生,在7日早9时至15时进行资格审查,在 8日进行二次报名。二次报名应由考生本人亲自选报,因特殊原因考生本人不能亲临现场申报职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必须携带考生本人签字并加按手印的《委托报名申请》、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代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位申报时,考生按笔试成绩确定申报职位顺序,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抽签决定先后。
省人事部门提醒,农垦总局、分局机关考生的资格确认地点、电话及携带材料,报考省检察系统和法院系统具体职位的资格确认时间、地点、携带材料以及二次报名的时间、地点均已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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