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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黑龙江处理172考研作弊者 公布举报电话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东北网1月17日电 记者从省招生办获悉,去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全国统考中全省处理了172名违纪作弊者。2007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将于20日进行,省教育厅等7部门日前出台综合整治考风考纪五项举措,共同严格防范,主要打击通讯工具作弊。

2006年硕士研究生统考中的172名各类违纪作弊考生,全部被取消了考试成绩。其中,是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的,还受到停发毕业证书或开除学籍的处罚;是在职人员的,所在单位给予了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法的,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省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信息产业厅、保密局、省委宣传部、省武警总队七个厅局出台的综合整治考风考纪五项举措有:

一、运用科技手段防范查处考场通讯工具作弊。全省各考点都配备作弊克和金属探测仪,重点考点增设无线电监测流动车。

二、加大考点内外的巡视检查力度。考点内设有考点级、市地级和省级三级巡视员,考点外设有公安、监察部门督察员以及新闻单位记者,共同防范打击违纪作弊行为,典型事件将予以曝光。

三、依法严肃查处考试期间泄露试题内容的事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每科考试结束前,通过通讯工具等手段传递或接收试题及答案内容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以及所有参与泄密的人员,将按故意泄露国家机密行为由公安机关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惩处作弊人员。考试中,考生凡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评卷中发现的雷同试卷,以及其他违反考场规则等等即被认定为作弊行为,都将被取消全部考试成绩。对于作弊的在校大学生,其所在学校将视情节给予其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是在职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触犯刑法的,将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还有就是,省招考办设立举报电话:0451—82376048。该举报电话在18日至22日全天开通。

来源:黑龙江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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