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是由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省编制委员会登记注册的湖南省信息产业质量评价权威检测机构。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电子整机、计算机软件与网络、信息处理设备、通讯等产品检测、鉴定和评价。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及专业技术岗位的要求,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指导、检查、监督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由办公室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事宜。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严格遵循回避制度。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4、符合专业所需技能条件;
5、专业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数及专业、学历要求: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5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四楼人事教育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资历证明、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院)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直接到现场报名。
报名者填写和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个人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考试,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不予通知。
(三)考试与测评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各50%的比例。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对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考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综合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所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人:万芳
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东路51号
联系电话:0731-82291096
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
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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