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格学校建设为抓手 务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湖南省教育厅
(2011年2月23日)
上世纪末,当我省普九任务基本完成后,湖南省委、省政府就将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提出了从“基本普九到全面普九”的工作目标。“十一五”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重新修定后颁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部署,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入到了科学规划、全面推进阶段。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践中,我们立足省情,确立了以合格学校建设为基本平台,以农村学校建设为重点,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的工作格局,既重视条件建设,又把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水平摆在突出位置,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培养好每一位学生为目标,务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前,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
一是办学条件极大改善。全省三年共投入资金44.8亿元,扩大校园面积113万平方米,建设教学生活用房385万平方米,扩大体育场地及绿化面积597万平方米,添置教学仪器设备806万件,完成3693所合格学校建设。实验室、电脑室、图书室、音乐、美术教室、科技活动室等功能教室逐步完善;相关内部设施设备得到充实,寄宿生生活条件改善;校园布局趋于合理,学校绿化、美化、硬化程度得到提升。
二是教师队伍水平明显提高。通过建设,项目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学科教师得到充实,短缺教师得到及时补充,每所学校都有了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农村教师的学科结构、职务结构和年龄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教育质量较快提升。通过条件和教师队伍建设,农村学校课程开设能力和教研教改能力明显增强,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推进,课改典型不断涌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四是社会认同度显著提高。农村合格学校建成后,城乡学校差距逐步缩小,许多由农村到城镇学校就读的学生开始回流,“择校热”逐步缓解。合格学校建设为老百姓子女就学提供了优质资源,满足了老百姓“有学上”到“上好学”的愿望,是继“普九”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2007年、2009年召开了教育强省建设工作会议,颁发了《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2010年召开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颁发了《湖南省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始终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制定、实施并不断完善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计划”,2008年省政府颁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2010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颁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整体布署,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推进机制。一是为民办实事机制。合格学校建设纳入省、市、县三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成为“一把手工程”,各地均成立了合格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形成项目申报、建设、管理、验收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二是部门联动机制。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纳入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教育、规划、发改、财政、建设、国土等部门联动,各自发挥职能作用,为合格学校建设开辟绿色通道。三是督导评估机制。明确督导部门负责合格学校的评估验收。建立了省定期巡查、市县及项目学校经常自查、重点难点项目跟踪督查的监督检查机制。合格学校建设纳入 “两项督导评估”和专项评估范围,成为考核县级政府工作与县级党政一把手政绩的重要指标。
2、建立标准,制定实施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教育强省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育厅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及实施意见,明确达到办学标准的学校为合格学校。标准不仅包括校园规划建设、装备条件、生均公用经费等内容,还对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办学水平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制定全省合格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到2015年,所有完全小学和初中基本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到2020年,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各地根据总体规划和办学标准,按照“市县统筹、规划到校”的原则和“缺什么,补什么”“建设一所、合格一所”的要求,制定当地合格学校建设整体规划和2008-2015年逐年推进计划,明确建设项目、所需经费、建设时间等内容。按照规划,全省有近1万所完全小学和初中纳入合格学校建设,预计投入资金达到100亿元。
3、多渠道筹措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建立以县为主、省市奖励、社会各方面支持的合格学校建设经费保障制度。省本级以奖代补给予资金支持,并做到逐年增加,2008年省财政拨付以奖代补资金5000万元,2009年增加到1亿元,现增加到1.3亿元。为确保地方财政投入落到实处,省政府先后出台专门文件,明确义务教育建设投入保障和合格学校建设工程实施优惠的政策。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经费口子,主要用于合格学校建设;转移支付危房改造经费、长效机制校舍维修改造经费以及校安工程、初中工程等专项经费统筹用于合格学校建设;合格学校建设项目审批、报建、拨款等各种手续,尽量简化程序,减免费用,实行便捷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鼓励乡镇和其他社会力量支持合格学校建设。
4、完善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制度规定、特殊津贴和其他政策导向逐步建立和完善骨干教师城乡均衡配置机制、校长定期轮换机制;二是加强教师培训,从2008年起启动合格学校建设项目学校校长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和英语、计算机、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专任教师培训;三是改革完善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通过定向公费师范生培养、特岗计划的实施,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了一批优质师资。
5、强化管理,规范建设工作。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合格学校实行“月报告、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工作制度,建立管理平台,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省、市、县三级上下协调,统一调度,督查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落实。二是规范学校管理。为使合格学校管理有章可循,教育厅颁发了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及奖励处分办法。各地和学校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教育教学常规,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内部管理水平。
回顾总结合格学校建设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1、转变观念是基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普九完成后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核心内涵和主要领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国民素质的战略举措,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现代教育观念。
2、党政重视是关键。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建设教育强省的重大举措,每年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力推进项目实施。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统筹实施。
3、机制建设是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力量的全力配合,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从政府责任、经费投入、资源配置、质量保证、社会监督等方面构建一套完整的机制保障体系,通过制度保障,有效推动发展。
4、适应需求是根本。在“普九”目标实现之后,老百姓“上好学”的需求提上议事日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是要不断满足和适应这种需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湖南省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我们正在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规划”,立足于从以下几个方面整体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和布局调整,做到按标准建设和布局学校,规范学校建设和布局调整程序,落实就近入学规定。二是改革义务教育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规范初、高中办学,统筹发展优质资源。三是进一步加强条件建设,实行城乡统筹、项目统筹、经费统筹,启动教师周转房建设。四是促进教师均衡合理流动,改革编制管理办法,完善农村教师培养补充机制,健全骨干教师培养任用、校长教师交流以及评价激励的制度。五是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健全评价体系,加强人文校园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六是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公平受教育权益,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七是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保障机制,包括统筹协调机制、投入保障机制、监测督查机制等,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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