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联合发布通知,201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启动申报,额度调整为普通本专科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万元。11月12日,助学贷款将划付到所有符合条件的贷款学生账户中。
据介绍,借款合同起始日为2014年11月12日,到期日分类确定,其中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20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21年9月20日;5年制学生为2022年9月20日,以此类推。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要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能获得贷款。同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对身份证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对当年已办理生源地贷款回执的借款学生不得重复办理。咨询电话为9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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