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将为困境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昨日,市政府出台《 郑州市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采取先行试点、分步推进的方式实施困境未成年人保护。
根据《方案》,郑州市将首先在二七区、郑东新区各确定2~5个办事处及社区,在荥阳市、中牟县各确定2~5个乡(镇)及村,作为郑州市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试点单位。
被保护困境未成年人主要包括: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监护缺失、孤残未成年人,因监护人重病、经常性暴力、经常性忽视或家庭贫困无人照料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艾滋病家庭未成年人,贫困家庭留守流动未成年人,被拐卖、非法雇佣等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郑州市将建立八项机制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即发现和报告机制、快速响应机制、家庭监护干预和服务机制、贫困家庭帮扶机制、安置机制、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培训宣传服务机制、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等。
按照《方案》,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完成试点工作,提炼服务模式,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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