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郑州市农业路和沙口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医疗器械公司上班,9月10日去讨要1800元工资,公司的杨经理不但不给我工资,还把我打了一顿,鼻子被打骨折。”昨天,叶县小伙宋恩宾向本报讲述了他的遭遇。
昨天下午,27岁的宋恩宾见到了记者。他说,8月初,他在网上看到了这家医疗器械公司招聘销售人员的广告,就前去应聘,8月9日开始上班,公司承诺有1800元底薪,还有业绩提成。干了一个月后,9月10日下午,宋恩宾到公司办公室找杨经理要工资。谁知杨经理当着几名员工的面,拿起拖把朝他脸上打去,把他的鼻子、前胸、腰部打伤,鼻子也被打骨折。当天,他到文化路派出所报了案,警方给他出具了委托书让去做法医鉴定,鉴定结果暂时还没有出来。但据宋恩宾就诊医院的CT报告单显示,他鼻骨、右侧上颌骨骨折。
昨天下午,大河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杨经理,他说宋恩宾上班时双方商定拿的是“有责任底薪”,没有业绩,就没有一分钱底薪,当时宋恩宾也同意了。此外,他没有打过宋恩宾。
对于“有责任底薪”,律师李晴川说,只要公司录用的员工,不管有没有业绩,都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发放工资,否则就是违法。
昨天下午,记者从文化路派出所治安大队的袁警官处了解到,他们已对此事立案,正在调查事件真相,等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后,他们会根据法律规定严惩打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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