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河南省教育厅再次发出通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幼儿园不能以实验班为名乱收费
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全省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有偿补课等社会高度关注问题,加强对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和以开办实验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的幼儿园高收费乱收费行为的治理。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对于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同时,对于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在教师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中给予不合格,并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要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高校录取招生严禁“点招”
目前全省高招录取正在紧张进行。省教育厅要求,高校招生严禁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以下简称“点招”)及乱收费,严禁高校招生办公室对“点招”考生违规投档。
对于存在“点招”行为及乱收费的,要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责任人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新生入学后,教育部门还将开展录取检查,把高校向社会公开的录取分数线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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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意见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