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3〕4号)要求,为解决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以下简称校舍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做好校舍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及时填报季报表
为及时了解工程实施进度,推进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学前教育发展相关工程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教办〔2012〕739号),校舍改造项目已经建立了季报、通报和简报制度,并开始运转。但个别地方在填报季报表时对个别指标理解错误,导致指标间运算逻辑关系错误。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对季报表和通报指标进行了细化(见附件3、附件4),请有关填报人员认真研究、准确理解、正确填报,防止数据相互矛盾,纠正错报漏报,杜绝弄虚作假。各省辖市要加强报表审核工作,确保所安排项目的中央资金总额、分年度额度与下达额度一致,项目类型、规模、进度与实际建设情况一致。季报表上报内容是《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进度季报表》(附件1)、《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进度情况季报表(分学校)》(附件2),请各省辖市教育局将所辖县(市、区)季报表按附件1要求汇总后,连同附件2(县级填报)一并上报我厅。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的季报表(包括附件1、附件2)直接报我厅。季报表上报时间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前。
二、加强数据采集录入审核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2〕226号),各县(市、区)已在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校舍系统)中形成了校舍改造项目建设2010-2015年总体规划。但一些地方不能及时采集录入实施过程信息,项目已经开工甚至竣工,在校舍系统中却没有项目信息或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数据录入审核工作严重滞后于项目实施进度。为加强数据采集工作,请各地结合校舍改造项目数据录入审核快速操作说明(附件4),组织专人认真学习,准确录入。务于2013年3月31日前完成2010-2012年项目的实施过程信息(基本建设环节信息、照片、视频、标志牌等),确保数据采集录入与项目实施同步。省里将不断完善数据录入审核跟踪制度,安排专人经常查看每个项目的数据信息录入审核情况。同时,将建立数据录入审核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项目县数据录入审核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信息系统的录入不认真、同步率低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三个年度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专项资金建设规划还没有录入校舍系统的地方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抓紧编制上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规划和加强规范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管理的通知》(教体卫艺〔2013〕182号)的要求,按时将规划录入校舍系统,并及时做好实施过程信息的录入工作。
联系人:仝志贤,电邮:37199@126.com
联系电话:0371-69691897,传真:0371-69691893
附件:
1.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进展情况季报表
2.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进度情况季报表(分学校)
3.校舍改造项目季报表填报指标和通报指标说明
4.校舍改造项目数据录入审核快速操作说明
5.截至XXXX年XX月底XXXX年薄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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