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招办获悉,为强化管理,该省招办下发通知,从加分项目、照顾强度、约束条件、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现行的高考加分项目进行调整。
该省规定,在高中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河南将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将依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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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