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近日公布了两部举报电话,严禁各中小学寒假期间办班补课。
寒假时间不能随意变更
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4周,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时间(以农历计)为当年腊月23日至次年正月16日。寒假起止时间均指学生寒假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各地要严格保证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统一安排放假、开学时间,不得随意变更。
严禁寒假期间办班补课
各地普通中小学包含民办普通中小学,一律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同时,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社会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合理控制寒假作业总量
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平时每天的要求,确保学生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
要加强学科之间教师的沟通与协调,对作业的类型、数量、质量和效果进行研究和评价,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鼓励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和社会实践活动。
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让学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和孝敬老人、服务社会的意识。
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监管,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放假和开学时间,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媒体监督。
对违规补课或其他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学校及其负责人要按照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教育厅将组织督查组,通过暗访等形式对各地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督查,对出现违规学校较多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外,省教育厅将对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约谈。
各地教育局1月22日前上报举报电话
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于2013年1月22日前将本地受理举报违规补课的举报电话和寒假的时间安排等,上报并备案。寒假的时间安排也一并上报。
省教育厅举报电话
基教一处联系人:郑建楼0371-69691897
基教二处联系人:王萍0371-6969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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