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安徽教育厅网站发布《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对高考报名、考生电子档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招生来源计划和招生章程、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录取、信息公开公示、违规处理和组织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经教育部授权,安徽省自行命制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中的英语试题(不含听力部分)以及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的满分值为750分。
《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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